小编: 一、提交年度报告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 二、提交年度报告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经本局及下属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。 三、提交年度报告步骤 (一)登
一、提交年度报告时间
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二、提交年度报告范围
2013年12月31日前经本局及下属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。
三、提交年度报告步骤
(一)登录。
对于未有广州红盾信息网登录密码的,在广州红盾信息网首页,选择“帐号密码”界面,点击“注册”按钮,按指引完成注册,获取密码,凭密码登录系统。
对于已有广州红盾信息网登录密码(原年检密码)的,凭原密码登录。
对于遗失帐号密码的。在广州红盾信息网首页选择“帐号密码”界面,点击“密码找回”按钮,按指引重获密码,凭密码登录系统。(注:用户名即是注册号)。
(二)填报。
1。企业填报基本情况信息表,附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;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需附现金流量表;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仅填报基本情况信息表;
2。
除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外,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还需填报党建情况统计表;
3。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,确认年度报告信息无误后提交;
4。在互联网提交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,可到辖区工商所(机场分局业户到注册监管科)申领表格后书面提交。
四、填报要求
(一)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基本情况信息,对提交年度报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(二)企业所提交的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应一表一扫描件或照片,并确保内容清晰、完整,对于材料不齐备、不符合法定形式、内容模糊不清、不完整的年度报告,不予接收。
五、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可于提交年度报告5个工作日后,凭密码登录年度报告系统,查询登记机关是否接收。对于未接收年度报告的,应当补正材料重新提交。
六、对于逾期提交2013年度报告的,由登记机关作出处理后,按照上述操作方式,补交年度报告。
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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